首页 / 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全国代码中心建立统一代码数据质量监测机制,通过发布数据月报等方式,将赋码、数据质量监测等情况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登记管理部门通报。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