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全国代码中心收到省级统一代码机构上传的数据后,应当根据统一代码编码规则和标准的要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校核。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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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