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制定机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