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特别审查程序一般应当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