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一条
第一条
为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健全落实教育统计机构领导责任制,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定。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为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健全落实教育统计机构领导责任制,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