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情况通报煤矿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负责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部门。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