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三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对其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交的文件、资料和图纸的真实性负责。 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检测检验结果负责。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