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 / 第六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