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方式和时间第二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在公司网站披露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保险公司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