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保险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其经营管理相关信息的行为。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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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