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档案。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