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 、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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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