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检测评估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城市桥梁每次的检测评估结果及评定的技术等级及时归档。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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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