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二章 养护维修

第十三条

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城市桥梁上设置承载能力、限高等标志,并保持其完好、清晰。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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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