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
第六章 土地复垦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土地复垦档案实行专门管理,将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资金使用监管协议、土地复垦验收有关材料和土地复垦项目计划书、土地复垦实施情况报告等资料和电子数据进行档案存储与管理。
- 制定机关
- 自然资源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土地复垦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土地复垦档案实行专门管理,将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资金使用监管协议、土地复垦验收有关材料和土地复垦项目计划书、土地复垦实施情况报告等资料和电子数据进行档案存储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