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
第二十三条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复垦义务人使用土地复垦费用的监督管理,发现有不按照规定使用土地复垦费用的,可以按照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的约定依法追究土地复垦义务人的违约责任。
- 制定机关
- 自然资源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复垦义务人使用土地复垦费用的监督管理,发现有不按照规定使用土地复垦费用的,可以按照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的约定依法追究土地复垦义务人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