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章 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

第十一条

土地复垦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后,由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查。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通过审查: (一)土地利用现状明确; (二)损毁土地的分析预测科学; (三)土地复垦目标、任务和利用方向合理,措施可行; (四)土地复垦费用测算合理,预存与使用计划清晰并符合本办法规定要求; (五)土地复垦计划安排科学、保障措施可行; (六)土地复垦方案已经征求意见并采纳合理建议。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