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在涉外调查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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