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涉外调查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章 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第十五条国家统计局颁发的涉外调查许可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颁发的涉外调查许可证,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