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二章 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

第十五条

国家统计局颁发的涉外调查许可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颁发的涉外调查许可证,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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