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

第十二条

业务范围中含有市场调查内容的境外组织在华机构,具备第十一条第(三)、(六)、(七)项条件的,可以申请涉外调查许可证,在境内直接进行与本机构有关的商品或者商业服务的市场调查;但是,不得从事社会调查。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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