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第九条

第九条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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