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申请

第九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或者预计未来两年内偿付能力充足率将低于150%的,可以申请募集次级债。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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