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一条独立法条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中国保监会可以对保险公司次级债的管理、募集资金的运用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