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章 管理和偿还第二十五条次级债募集资金的运用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用于投资股权、不动产和基础设施。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