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条支持将智能快件箱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和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在住宅小区、高等院校、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区域布局智能快件箱。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