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九条

中央企业应建立健全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管理、统计监测、考核奖惩体系。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