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第七章 考核与奖惩

第四十六条

国资委依据本办法制定《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细则》,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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