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第七章 考核与奖惩

第四十条

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节能环保违法违规事件、统计数据严重不实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年度考核予以扣分或降级处理。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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