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 / 第四十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七章 考核与奖惩第四十条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节能环保违法违规事件、统计数据严重不实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年度考核予以扣分或降级处理。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