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五章 统计监测与报告第二十七条中央企业应依法开展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要求建立污染物排放监测系统。加强二氧化碳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实测水平。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