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中央企业应建立健全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领导机构,负责本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工作,研究决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建立工作制度。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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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