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

中央企业应积极推广应用节能低碳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组织开展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应用。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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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