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低价倾销调查时,应当听取行业组织、相关经营者、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的意见。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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