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体育赛事活动监管
第三十五条
体育部门在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前或举办中发现涉嫌不符合体育赛事活动条件、标准、规则等规定情形的,或收到有关单位、个人提出相关建议、投诉、举报的,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交并积极配合协助处理。
- 制定机关
- 国家体育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体育赛事活动监管
体育部门在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前或举办中发现涉嫌不符合体育赛事活动条件、标准、规则等规定情形的,或收到有关单位、个人提出相关建议、投诉、举报的,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交并积极配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