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开发利用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第五章 奖惩

第十七条

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应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制定机关
国家档案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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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利用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