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开发利用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暂行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开发利用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五章 奖惩第十六条对于开发利用科技档案信息资源做出显著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当比照直接从事研究科技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