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三章 调查 / 第二节 调查

第十九条

调查人员可按规定和程序调阅、摘抄、复印相关资料,现场察看相关实验室、设备等。调阅相关资料应书面记录,由调查人员和资料、设备管理人签字确认,并在调查处理完成后退还管理人。

制定机关
科技部等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