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三章 调查 / 第一节 举报和受理
第十二条
举报科研失信行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二)举报内容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范围;
(三)有明确的违规事实;
(四)有客观、明确的证据材料或可查证线索。
鼓励实名举报,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 制定机关
- 科技部等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调查 / 第一节 举报和受理
举报科研失信行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二)举报内容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范围;
(三)有明确的违规事实;
(四)有客观、明确的证据材料或可查证线索。
鼓励实名举报,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