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物资减免税的审批和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物资的减免税范围包括: (一)根据中国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间的协定或协议,由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直接无偿赠送的物资或由其提供无偿赠款,由我国受赠单位按照协定或协议规定用途自行采购进口的物资; (二)外国地方政府或民间组织受外国政府委托无偿赠送进口的物资; (三)国际组织成员受国际组织委托无偿赠送进口的物资; (四)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减免税进口的物资。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