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合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