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设立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专家评审委员会,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格式条款评审、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等工作。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