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设立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专家评审委员会,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格式条款评审、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等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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