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八条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
各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本系统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规章制度; (二)编制工作发展规划; (三)建立健全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 (四)落实工作职责; (五)组织质量评估; (六)开展培训交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制定机关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各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本系统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规章制度; (二)编制工作发展规划; (三)建立健全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 (四)落实工作职责; (五)组织质量评估; (六)开展培训交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