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审计实施

第二十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和审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不得歪曲事实、隐瞒问题,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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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