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十七条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5年以上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其任免应当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