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十六条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第十六条

鼓励探索实行总审计师和审计委派等制度,强化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提高监管质量和水平。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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