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十五条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第十五条

不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指定内设机构安排专职人员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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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