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十五条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第十五条不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指定内设机构安排专职人员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