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八十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十二章 附则第八十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及本实施细则,制定登记注册前置审批目录、登记材料和文书格式。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