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利用市场主体登记,牟取非法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登记机关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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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