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

第八章 撤销登记

第五十七条

同一登记包含多个登记事项,其中部分登记事项被认定为虚假,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不影响市场主体存续的,登记机关可以仅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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