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 / 第六条独立法条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对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