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 / 第四十九条独立法条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第四十九条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2年3月4日国家核安全局、机械电子工业部、能源部发布的《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HAF601)》同时废止。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